适当性管理


一、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本名录不代表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对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


注:

1、风险管理子公司(如有)开展风险管理服务业务的,应根据业务涉及的产品及服务标的划分风险等级;

2、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分级参考监管部门及相关产品备案机构标准;

3、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业务的适当性管理参考监管部门及相关产品备案机构标准。

 

二、交易者分类



普通交易者:划分为五类,由低至高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

专业交易者:划分为三类,无高低之分,分别为I、II、III类。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I类专业交易者: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二)符合下列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II类专业交易者: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下同]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三)符合下列条件由“普通投资者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III类专业交易者: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除专业交易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3)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除专业交易者外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

(2)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四)普通交易者

专业交易者之外的交易者为普通交易者。普通交易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普通交易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划分为五类,由低至高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

公司通过制作《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或《调查问卷》(以下简称为《问卷》的方式,了解普通交易者风险承受能力情况,根据问卷选项与风险承受能力的相关性,设定选项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得分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对应关系。

风险承受能力经评估为C1类的自然人交易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其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交易者: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交易损失;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适当性匹配与管理

普通交易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匹配标准为:


    专业交易者可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其他告知内容:

1、公司会通过《问卷》了解交易者可承受的风险程度等情况,借此协助交易者选择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类别,或使公司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与交易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但《问卷》个别答题结果不单独作为公司向交易者推荐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依据。

2、公司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交易者符合相应准入条件,不表明公司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公司履行交易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交易者的交易判断,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交易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交易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3、交易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特别是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察、充分评估,独立、慎重做出交易决策并承担交易风险。

4、交易者应当对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配合公司进行交易者适当性评估、分类及匹配管理等工作。若交易者拒绝提供或未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违法、失效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公司有权拒绝向交易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5、公司已将交易者适当性纠纷处理纳入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如出现纠纷,交易者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妥善处理相关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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