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的公告

时间:2018-06-11 浏览次数:4220 来源:本站

尊敬的非自然人投资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文),为了进一步落实非自然人客户反洗钱身份识别工作,提高其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我公司即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针对存量非自然人客户开展反洗钱身份识别工作,相关工作内容如下:

一.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

已在我司开户的非自然人客户,即日起,我司需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相关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受益所有人信息主要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3.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4.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二.身份识别材料清单

存量非自然人客户需提供如下材料配合我司身份识别:

1.请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公司请提供公司章程;合伙企业请提供合伙协议;信托请提供信托协议;基金请提供备忘录。

3.《受益所有人信息及高管股东信息表》。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通知方式

为了保证非自然人客户开展反洗钱身份识别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公司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与您进行沟通:

1.首创期货官网(www.scqh.com.cn)的公司公告;

2.首创期货微信公众号公告;

3.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通知;

4.交易系统消息提示。

以上任一通知方式,均视为有效方式。

四.身份识别工作开展时间

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29日。

五.其他事项

未在身份识别工作开展时间内提供材料清单的客户,我司将依据235号令针对您的期货账户采取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制办理新业务等措施。

请非自然人客户提交受益所有人的相关证明文件,配合我司办理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的补充登记工作,以免对开立账户及相关业务产生影响。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相关开户人员及营业部。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温馨提示:以上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入市依据,据此入市,风险自担!期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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