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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2404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873号《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5%,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注: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的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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