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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生猪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 及交易限额的通知
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1764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3〕105号《关于调整生猪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和大商所发〔2023〕106号《关于调整生猪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经研究决定:
(1)自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生猪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20%调整为15%,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2%不变。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2)自2023年3月22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生猪期货所有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合计不得超过1,000手,在生猪期货单个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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