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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5-02-12 浏览次数:708 来源:首创期货
关于春节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我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本公司保证金调整标准如下:
上期所:铝、铅、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
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0%,涨跌停幅度调整至8%;
锌、线材、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涨跌
停板幅调整至7%;
铜、天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大商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棕榈油、豆油、铁
矿石、焦煤和焦炭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
度调整至6%;
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鸡蛋、纤维板和胶合板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标准维持不变。
郑商所: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注: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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