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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739 来源:首创期货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研究决定如下:
一、自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本公司保证金调整标准如下:
上期所: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为6%;
锡期货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为5%;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为6%;
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大商所: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幅度限制为7%;
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商所:所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16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为6%;
锡期货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为5%;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为6%;
其它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夜盘交易安排如下:
2016 年 4 月 1 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6 年 4 月5 日8:55-9:00 为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2016 年 4 月 5 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注: 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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