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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商所部分品种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6-08-23 浏览次数:811 来源:首创期货
为控制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大连商品交易所对连续停板下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将于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执行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
据此,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提高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具体标准如下:
黄大豆2号、大豆原油、棕榈油保证金比例调整至9%。
注: 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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