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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交割前月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6-11-11 浏览次数:1111 来源:首创期货
尊敬的客户:
由于近期市场风险较大,交易所提高了多品种的最低保证金,原交割前月的保证金标准已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将所有商品期货合约的交割前月保证金标准统一提高至20%,随交易所第一次上调时进行调整,进入交割月后将不再额外上调。新标准从各交易所1612合约下一次提高保证金时起开始执行。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及时调整头寸。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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