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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豆粕期货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03-30 浏览次数:902 来源:首创期货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豆粕期货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豆粕期权合约自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09:00起上市交易,交易时间与豆粕期货合约一致。
为方便全市场进行期权上市准备,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当晚大商所所有品种不进行夜盘交易,3月31日(星期五)豆粕期权和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均为08:55-09:00。另根据大商所《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3月3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月份
大商所按照不同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上市相应的豆粕期权合约。首批上市交易的期权合约月份为2017年7月、8月、9月、11月、12月以及2018年1月、3月。
三、挂盘基准价
大商所根据BAW美式期货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新上市期权合约的挂盘基准价。模型中的利率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波动率取期货合约90天的历史波动率。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后通过交易所网站查询。
四、交易指令
期权合约上市初期大商所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五、行权与履约
客户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以通过我司提供的交易终端提交行权或取消自动行权申请。
六、持仓限额管理
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不合并限仓。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在上市初期分别不超过3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七、保证金
豆粕期权合约卖方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下列两者中较大者:
(一)期权合约结算价×豆粕期货合约交易单位+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
(二)期权合约结算价×豆粕期货合约交易单位+(1/2)×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
其中,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豆粕期货合约结算价×豆粕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我司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率11%。
八、相关费用
豆粕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为3元/手;豆粕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3元/手;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
九、合约询价
交易所期权交易实行做市商制度。客户可以在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是指除主力合约系列以外的所有期权合约,主力合约系列以交易所网站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
十、我司提供咏春期权交易软件(PC版和手机APP)、博易云交易软件和上期综合交易平台快期客户端,请至我司网站下载最新客户端软件以更好支持期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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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问题,可拨打我公司统一客服热线:400-700-9595。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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