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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身份证件到期客户信息更新的通知
时间:2017-09-07 浏览次数:1078 来源:首创期货
尊敬的客户: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为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首创期货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如您在首创期货留存的身份证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您及时持最新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明文件,于2017年9月15日前与我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办理证件更新业务。
二、如您在证件到期日未完成变更手续且无合理理由的,首创期货将于2017年9月18日起,按照监管要求对您的期货账户采取限制开仓、禁止办理新业务和服务等措施,直至完成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方可放开权限。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注:1、境内个人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2、境内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为营业执照即可),单位法定代表人、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居民身份证
如需帮助,请致电您开户的营业部:
首创期货统一客服电话:4007009595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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