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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节前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2-01-19 浏览次数:1009 来源:

尊敬的客户:
  鉴于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标准如下:

  上海交易所: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其余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大连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其余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郑州交易所:白糖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棉花、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强麦、硬麦、早灿稻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2012年1月30日恢复交易后,三家期货交易所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同交易所恢复至原公司比例。

  注: 因金融市场动荡,春节假期较长,为了避免风险,请客户尽量不持仓过节;对于保证金不足的客户应及时追加保证金或采取减仓措施。

  在此祝大家春节快乐!             

风控中心
20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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