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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前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1-06-01 浏览次数:944 来源:
尊敬的客户:
鉴于“端午节”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6月1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提高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标准如下:
上海交易所: 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铅、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上调1个百分点。
大连交易所: 按原标准收取。
郑州交易所: 按原标准收取。
首创期货风控中心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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