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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关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的通知
时间:2011-03-18 浏览次数:1486 来源: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对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强化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先后发出关于《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的通知》及报备指引。根据通知精神,您需认真阅读相关要求,按实际情况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并按各交易所要求向我公司提交相关信息,完成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申报工作。
希望您积极配合我公司完成交易所此项市场自律监管工作,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但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协助报备和不协助调查工作的开户人,交易所将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依据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报 备 流 程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18日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K-1表)
填写信息
填写信息
关系账户
相关信息
关系描述
关系描述
关系描述
关系描述
注:1.标注“*”的选项为必填项;其他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如报告主体与1个以上的其他主体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则须填写相应数量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进行申报,但第一部分内容只填写一次即可。
申报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做好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3: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4: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及报备制度的通知
附件5:关于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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