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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节前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1-01-27 浏览次数:1202 来源:

尊敬的客户:
鉴于“春节”假日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标准如下:

上海交易所:铜、铝、锌、螺纹、线材、燃油、黄金18%
天胶20%
大连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豆粕、玉米、豆油
棕榈油17%
聚乙烯、聚氯乙烯18%
郑州交易所: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20%
强麦、硬麦、菜籽油、早籼稻15%
           
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水平线以下。


风控中心    
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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