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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节前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0-04-27 浏览次数:1371 来源:

尊敬的客户:
鉴于“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提高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标准如下:

上海交易所: 上海交易所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涨跌停板扩大至6%。本公司将按交易所比例顺加,
标准如下:螺纹、线材13%;铜、铝、15%;天胶、燃油、锌16%;黄金17%。

大连交易所: 按原标准收取。
郑州交易所: 按原标准收取。

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水平线以下。

首创期货风控中心
201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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