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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节前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09-01-21 浏览次数:1400 来源:

尊敬的客户:

  鉴于“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以各交易所三个停板为标准,自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标准如下: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豆2、玉米、豆粕 18%  大豆原油、低密度聚乙稀、棕榈油19%
  上海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品种保证金提高至23%
  郑州商品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 24%   强麦、硬麦、棉花、白糖18%

  请客户注意防范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水平。

  在此祝广大客户春节愉快!


首创期货
20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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