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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国庆节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4-09-24 浏览次数:1779 来源:首创期货
关于“十一”国庆节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十一假期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标准如下:
上期所:铝、铅、燃料油、热轧卷板、锌、螺纹钢、线材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铜、天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大商所:大连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郑商所: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5%
除PTA外所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3%
由于交割月份、超仓等原因交易保证金比例超过调整后比例的按高保证金标准执行。
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上海、郑州、大连三家交易所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收盘结算时起,上述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恢复至原公司标准。
另:上期所品种锌、铅、白银,大商所品种鸡蛋、纤维板、胶合板六个合约恢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另行通知。
请大家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预祝各位同仁国庆节快乐!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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