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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十一”国庆节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14-09-24 浏览次数:1779 来源:首创期货

关于“十一”国庆节调整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十一假期即将来临,为了防范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标准如下:

上期所铝、铅、燃料油、热轧卷板、锌、螺纹钢、线材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铜、天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大商所:大连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郑商所: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5%

除PTA外所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3%

由于交割月份、超仓等原因交易保证金比例超过调整后比例的按高保证金标准执行。

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上海、郑州、大连三家交易所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收盘结算时起,上述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恢复至原公司标准。

另:上期所品种锌、铅、白银,大商所品种鸡蛋、纤维板、胶合板六个合约恢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另行通知。

请大家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预祝各位同仁国庆节快乐!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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