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ublish2.shinnytech.com', ); ?> 关于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_欢迎您访问北京首创期货官方网站

重要通知

关于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8-19 浏览次数:1379 来源:首创期货

 

各会员单位:

 

   我所于2015626日修订并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对国债期货交割业务进行调整。

   201571日起,参与交割的客户应当事先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在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尚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其在该国债期货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请各会员单位根据业务规则,做好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和交割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08-07

 

相关新闻
2024-07-08

关于调整铅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2024-07-01

关于调整镍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分享到
400-700-959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三层

传真:58379595

邮箱:scqh@scqh.com.cn

公司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