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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放假期间调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通知
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1948 来源:首创期货
关于2017年元旦放假期间调整相关
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7年元旦期间调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将铁矿石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9%;将聚丙烯、甲醇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12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1%;聚丙烯、甲醇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7年1月3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铁矿石品种、聚丙烯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8%和10%,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甲醇期货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
元旦假期前后夜盘交易时间安排如下: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7年1月3日(星期二)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017年1月3日(星期二)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注: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特此通知。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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