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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附件“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的通知
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4305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调整《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附件“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的通知”,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首创期货”)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附件“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
|
风险等级 |
标的 |
R1 |
资产管理部发行的R1 等级的资管产品及服务 |
R2 |
资产管理部发行的R2等级的资管产品及服务 |
R3 |
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除原油期货以外)及相关服务、资产管理部发行的R3等级的资管产品及服务 |
R4 |
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期货、期权、原油期货、承担有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产管理部发行的R4等级的资管产品及服务 |
R5 |
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无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产管理部发行的R5等级的资管产品及服务 |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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