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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商所部分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8-08-13 浏览次数:3197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8〕310号文件《关于调整玉米、玉米淀粉、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玉米、玉米淀粉、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4%,玉米、玉米淀粉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8%,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0%。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特此通知。
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动荡,请广大客户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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