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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时间:2021-03-30 浏览次数:3908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上期发〔2021〕89号《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锌、铅、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清明节后铝、锌、铅、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清明节期间收取标准。其余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
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中金所的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
注: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清明节前后夜盘交易时间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6日(星期二)08:55- 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4月6日(星期二)晚上恢复夜盘交易。
风险提示:近期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的投资。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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