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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客户开通棕榈油期权、原油期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3007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1〕231号《关于棕榈油期权上市及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21〕54号《关于原油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棕榈油期权、原油期权将作为第一个、第二个境内特定品种期权分别于2021年6月18日(周五)、2021年6月21日(周一)上市交易。
一、开通棕榈油期权交易权限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我司”)将为同时具有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棕榈油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权限的客户,陆续自动开通棕榈油期权交易权限。
我司特别提示:
1、如您对本通知内容有异议,或因某些原因无法、不愿参与棕榈油期权交易,请您务必于2021年6月17日15点前联系我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700-9595)或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2、请您务必在了解期权交易规则和风险的基础上参与棕榈油期权交易,若我司未收到您的通知或您参与了棕榈油期权交易,视为您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期权交易风险和交易规则。
二、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
我司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陆续自动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
1、已经完成证监会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2、具有有效能源中心交易编码。
3、满足能源中心合规诚信要求。
4、具有原油期货交易权限。
5、无其他限制,其他限制如特殊单位客户投资范围不包括原油期权,做市商业务范围不包括原油期权等。
我司特别提示:
1、如您对本通知内容有异议,或因某些原因无法、不愿参与原油期权交易,请您务必于2021年6月18日15点前联系我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700-9595)或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2、请您务必在了解期权交易规则和风险的基础上参与原油期权交易,若我司未收到您的通知或您参与了原油期权交易,视为您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期权交易风险和交易规则。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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