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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宣传(一)

时间:2024-12-04 浏览次数:19857 来源:本站 分享

“国家宪法日”为每年12月4日 ,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 。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已有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正。

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及其营造的法治文化,有助于教育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有助于培养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助于培养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思维和习惯,防止采取法律以外的手段维权;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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