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

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主题教育的通知

时间:2017-03-15 浏览次数:4957 来源:首创期货

 

深圳辖区各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的重要举措,应当做好宣传工作和落实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投保局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主题教育部署,我局现将3月15日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机构官方网站发布“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滚动字幕、广告条,链结《证监会举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培训会议》(内含黄炜主席助理讲话全文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703/t20170313_313516.html)或者《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新闻稿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612/t20161216_307920.html、办法全文及起草说明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612/t20161216_307922.htm)相关新闻。各机构交易终端增加提示:“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了解《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链结适当性办法全文。

二、各机构所有微信公众号转发适当性办法解读文章和适当性办法全文(见附件)。

三、各机构通过客户服务系统发送短信: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招商证券/南方基金/中信期货/……)提醒您关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可通过(访问我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访问中国证监会网站)了解。

各机构请将宣传展示界面通过照片、截屏图等方式发送到我局邮箱sztbc@csrc.gov.cn,我局将组织对各机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未落实的将予以通报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证监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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